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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合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点解读

引言

2023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实早在2016年,国家网信办就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间间隔五年,于2022年3月国家网信办再次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本次《条例》历时7年之久,经反复两稿的征求意见后,终于正式落地,全文共7章60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2021年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6.8%[1],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2],随着国家护航网络信息安全的“三驾马车”《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安全法》的陆续出台,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此次国家通过《条例》更细化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3],意味着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更为全面,也表明我国网络安全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构建正日益完善。本文将就《条例》要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提出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原则,实行社会共治

《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部分就明确了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并细化了不同社会角色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职责。

二、 强调全方位促进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

网络素养教育不仅是教育部门的教学内容,也是家庭内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所有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服务机构的企业职责和社会责任所在。《条例》第二十条更是规定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六项特别义务,也有观点直接称其为未成年网络保护方面的 “守门人条款”[4],可见政府在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上的决心和态度。

此次《条例》在第二章中还明确提出了对于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需要设置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及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这与2023年8月网信办发布的《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类似,在《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了三方联动、便捷使用以及分龄原则等三大通用规范[5]。通过对《条例》第二章的分析,移动终端设备、各类应用软件开发、运营或服务商需及时就目前硬件设备、软件技术、软件的使用、访问权限等予以调整,避免企业在未及时对设备或系统做出限制的状态下违反《条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规定。

三、 明确提出规范和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内容建设

《条例》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内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1款也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危害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范围,同时提出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时,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

四、 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的防治网络欺凌制度

在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案件中,既有涉及网络欺凌未成年受害者,也有侵权行为的未成年加害者[6],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较弱,这类非直接暴力的行为,一旦脱离学校和家长的视线和直接监护时,无论是对未成年加害者还是未成年受害者而言要分辨、抗争、脱离这种网络欺凌则是更难更复杂,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这就需要全社会合力维护未成年人的网络空间健康安全的发展,而《条例》针对网络欺凌问题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在《条例》第二十六条中明确提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以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

五、 进一步明确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

《条例》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最小授权为原则,建立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核验程序,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尤其是网络直播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应当建立动态核验机制。

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条例》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补救措施和报告要求。对于个人信息处理者,提出了应当每年进行合规审计和上报网信办的规定。

六、 加强防治网络沉迷,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

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宣传、监督、管理,家校共建做好教育和引导,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则根据自身业务范围结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制度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 明确了法律责任和智能终端产品的定义

《条例》明确了违反规定后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仅是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甚至对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只要违反了《条例》相关规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并对智能终端产品定义作了范围限定。


定义解释:

守门人制度[7]:2023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市场法》(“DMA”),首次指定了Alphabet、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和微软这六家企业成为“守门人(gatekeeper)”。《数字市场法》中规定,被认定为“守门人”的企业应承担多项义务。

结语:

虽然《条例》的全文共60条相比《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共67条在数量上减少了,但是从全文规定涵盖的范围来看反而是更为全面和完善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相比通常的网络保护工作更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多样性,不仅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学校、家庭的参与和教导,也需要网络服务平台肩负起企业职责和社会责任,最终各方形成合力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出策出力,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地开展网络活动保驾护航。


本文参考资料:

[1] 《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发布 https://www.cnnic.net.cn/n4/2022/1201/c116-1069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4日

[2] 司法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答记者问http://www.moj.gov.cn/pub/sfbgw/zcjd/202310/t20231024_48832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4日

[3] 司法部、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答记者问http://www.moj.gov.cn/pub/sfbgw/zcjd/202310/t20231024_48832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4日

[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郑雪 诸未静 北京、上海报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规落地,何以平衡信息保护和防沉迷或成关键》https://www.21jingji.com/article/20230921/herald/8a5fb4b072e1a453cccc287d6c2af7a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4日

[5] 国家网信办,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8/02/c_1692541991073784.htm,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5日

[6] 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首互未来”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守护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https://www.bjinternetcourt.gov.cn/cac/zw/165508651929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5日

[7] 威科先行法律库,作者:万波,张月勤,欧盟《数字市场法》守门人制度——解读与启示,https://mlaw.wkinfo.com.cn/professional-articles/detail/NjAwMDAyMjIyNzc%3D,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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